最近跟一个北京客谈一单小生意是录音贺卡的,开始订单不大是1万货,作为试单推广出去的。想代理我厂的这个产品,在下订单前要签一份代理合同,为了这个单子也磨了好几天了!意思就是想代理我厂的录音贺卡在北京全权销售。
想开拓北京一个市场不是那么容易的,我也不想为了这些小订单,如害了自己销售市场,作为一个代理商都是销售到大买场和百货,一些商店里面去,该说这鱼太小不想去理!虽说是对我司有好没坏处的,但可以想到另一个问题的,以后所有北京客人都不可以直接从我司下订单出货购买了,要转给我的代理商全权去处理,这样转了一下价钱方面肯定贵的啊,贵钱上没有优势了,客人肯定有权利不向你下订单的,可以去别家工厂做的,在深圳市场竟争力很大的!你不做人家做的。可以想一下的,如果为了现在这些小小的利益,会影响以后的更大市场,不值到!现我厂最主要是销售产品到全国地去的,打响名声的,争取更大的销售市场!
代理商的订单不大的,如果是下几千货,签了代理合同的,肯定要满足他的货源的,又要为这些不赚钱的货单去忙碌,这样都不够给人工费用呢,根本就没有利润的。何况这样会断绝我所有联系在北京客户的。
代理商给我司打品牌和在北京销售点给他合权负责,去开拓这个市场,这样也可以说对我司也有利,也为我司创造了一个专利的市场点。你们怎么认为的,我该不该给他代理我厂的产品呢??